一段时间以来,反对、批判鼓浪屿家庭旅馆的声音屡见报端。似乎鼓浪屿家庭旅馆已成了鼓浪屿岛上的众乱之源。游客拥挤,秩序混乱怪旅馆;电力紧张,水压不足怪旅馆;甚至买不到面包、馒头也怪旅馆。于是有领导出来说“鼓浪屿不适合做家庭旅馆”,于是又有领导提出应追究当年做出扶持鼓浪屿家庭旅馆发展决策的责任,于是更有领导在某次会议上公开点名市委前主要负责人“在鼓浪屿搞家庭旅馆显然不行,鼓浪屿家庭旅馆这个项目要枪毙掉”。话语之粗率,着实令人吃惊。正是在这种思潮的指导下,两年来鼓浪屿家庭旅馆的申报审批工作屡遭干扰,多次中断,基本处于停止状态,以至于无证旅馆越来越多。2013年5月24日,《鼓浪屿家庭旅馆专项规划》(以下称“规划”)高调在媒体上亮相,宣布正式实施。当天,多家媒体上对家庭旅馆又是一片指责声,诸如“安全隐患多,风貌建筑受损”,“导致用水、用电、环卫资源高度紧张”,“给鼓浪屿建筑环境,商业氛围带来破坏”,“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等等。这些媒体在配合解读“规划”对鼓浪屿家庭旅馆提出多项限制措施时所用的标题更是“禁”声十足:“严禁新设家庭旅馆”;“没有十间房,不能叫旅馆”等等。在这种气氛下公布实施“规划”,已在鼓浪屿家庭旅馆业者中造成了极大的不安和思想混乱。人们担心,在否定家庭旅馆思潮影响下做出的规划,无法做到科学、客观、公正。在这种思潮指导下开展鼓浪屿家庭旅馆整治,恐将给为鼓浪屿的繁荣做出重大贡献,深受广大游客喜欢的鼓浪屿家庭旅馆带来沉重的打击。鼓浪屿家庭旅馆业向何处去?已是到了该认真思考的时候了。为此,我协会(鼓浪屿家庭旅馆商家协会)就当前影响到鼓浪屿家庭旅馆健康发展及“规划”中引起多方关注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正确评价鼓浪屿家庭旅馆
2008年,市委做出了扶持发展鼓浪屿家庭旅馆的决策。5年后的今天却需要来提出这一话题,实在是让人心酸。鼓浪屿家庭旅馆真的就罪不可赦,必须枪毙了吗?不!我们有充分的信心相信,只要是不带偏见,平心静气地把目光回看五年前的鼓浪屿,再看看这五年来鼓浪屿发生的变化,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家庭旅馆对促进鼓浪屿的发展功不可没,当年市委的决策是正确的。
五年前,岛上多少历史老建筑破败不堪,成了危房和卫生死角,甚至发生楼塌压死人的事件。是家庭旅馆的兴起 ,带动了数亿元民间资金的投入,抢救了一大批承载着鼓浪屿历史的老建筑,使其免于垮塌荒废,为保护这些珍贵遗产做了一件大好事。
五年前,岛上除了少数几家国有酒店、招待所外,基本没有旅游住宿业。游客上岛住宿成了一大难题,只能匆匆转一圈便离去。曾几何时,鼓浪屿还在为留不住客而发愁。如今拥有数千张床位的家庭旅馆,为那些渴望了解鼓浪屿历史,品味鼓浪屿韵味的八方来客,提供了住下来深游鼓浪屿的温馨驿站。家庭旅馆的兴起,为鼓浪屿乃至厦门的旅游业注入了一股清新的活力,成为受广大游客喜爱的又一新品牌、新名片。
家庭旅馆的发展,也促进了岛上社会经济的发展,商业业态随之发生良性变化,一批有个性有品味有文化气息的馆、店悄然出现。打破了单一卖低端商品的传统局面。家庭旅馆为自主创业者提供了一个大平台,让他们有了用武之地,也就此带动了一大批人就业。一个居住人口一万多人的小岛,由此新增了千余就业岗位,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不久前,厦门市人民政府授予鼓浪屿家庭旅馆商家协会“创业先进集体”称号,就是对鼓屿家庭旅馆所发挥的这一 作用的充分肯定。
当前,鼓浪屿是存在不少脏乱现象,确须整治。但这些问题,绝非是因为有了家庭旅馆才产生,相反,家庭旅馆也深受其害。
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的满街烧烤摊点不是家庭旅馆摆的。家庭旅馆业者却常要为住客在街上吃了不洁摊点的食品回店后生病忙着联系送医给药。
骗客欺客的“野导”“野照”不是家庭旅馆雇佣的,家庭旅馆却常被他们强索回扣,不给的话可能被其在门口围堵截客。
街头巷尾乱堆乱扔,造成街面脏乱油腻的不是家庭旅馆,绝大多数家庭旅馆都按规定将生活垃圾放在指定之处,纳入环卫部门的管理。
每天几万甚至十几万的游客是冲着鼓浪屿的名气来的,而不是家庭旅馆带来的,岛上家庭旅馆的床位满打满算就那么六、七千张,再按70%的住房率来算,住在家庭旅馆的客人也就五千余人。而且,这部分客人不同于那些大量涌上岛的匆匆过客,他们是一群静下心,住下来进行深度游,休闲度假型的游客,是感受、传播鼓浪屿传统文化的重要受众,就此来说,家庭旅馆是宣传、弘扬鼓浪屿文化底蕴的极佳助手,而不是所谓的“申遗”工作的破坏者。
时代在前行,经济在发展。几十年前的水、电以及排污系统也应随之向前发展,这是民生的需要,社会进步的需要。发展中出现一点问题也是正常的,本着“相互理解,一起克服”的精神,相关职能部门要担起责任,努力避免决策上的失误阻碍了发展,更不要一出现问题就都往家庭旅馆推。
要客观看待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不否认家庭旅馆在发展中出现一些问题,这里面有一些确实是因为少数旅馆业者的认识、素质等因素而产生。如急功近利,只重经济创收忽视了社会责任,重经营忽视了安全等等。但这些不是家庭旅馆业的主流,不能因此否定一切。而有一些则是一个新兴产业发展中缺乏经验,在摸索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如怎样才能更好地把鼓浪屿的文化传统结合进旅馆的经营中去,这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去探索,更需要正确地去引导。更有一些则是由于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上的缺失所导致的。比如,部分旅馆私自改建搭盖问题,这其中固然有旅馆业者自身问题,但相关的监管长期缺失也是重要原因。这一问题并不是家庭旅馆的“专利”,岛上其它行业,居民住宅都有。是什么问题就讲什么问题,不能一提起这事便都罪归家庭旅馆。一座房屋的装修、改造、搭盖不是三、两天就能完成的。整个施工过程为什么就没人去过问,监管哪里去了?要多从管理上去找找不足,客观冷静地看待问题,积极认真去总结经验教训,寻求对应破解之策,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五年来,在市委扶持发展决策的支持下,在各级政府的帮助下,经广大家庭旅馆业者的共同努力,鼓浪屿家庭旅馆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已越来越大。各地游客慕名而来,好评如潮。新疆、青岛、舟山、深圳及连城等多地政府部门也纷纷来考察交流。台湾全台民宿协会联合会及十多个县市民宿协会多次组团前来联谊交流,近千位台湾民宿业者先后踏上鼓浪屿与我协会会员旅馆业者相互交流学习。我协会还应邀赴金门向参加全台“海岛传统建筑再利用研讨会”的业界专家们介绍了鼓浪屿在保护风貌建筑及家庭旅馆建设方面的体会,受到与会者的欢迎与重视。这些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对鼓浪屿家庭旅馆进行过考察。我省多所大专院校也先后以此为对象做过课题调研。所得出的结论都充分肯定了鼓浪屿家庭旅馆,并都对如何进一步做强做精提出中肯的意见、建议。这些都对推动鼓浪屿家庭旅馆业向前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我们就不清楚,如今这些持批判,否认意见的同志,他们做过认真调查吗?不要只看到局部表面的现象就匆忙下结论,也不要人云亦云草率发声。建议他们认真去了解一下当年市委做出决策的全过程,去读一读市委的一系列相关决议文件,弄清决策的基本精神,去好好将市 委决策所提出的具体要求与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的情况对照一下,弄清出现问题的原因。别在对决策还一知半解,甚至看都没看时就再大喊枪毙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鼓浪屿家庭旅馆之功过,世人自有评说。然而,如何评价鼓浪屿家庭旅馆问题,如今已是关系到是积极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还是限制扼杀这一新生事物的关键,也是关系到民生与政府公信力的大问题,我们期待着一个公正、客观的说法。
科学规划促发展,依法行政保民生
此次设计院在做规划时,付出了很多努力,值得赞赏。然而,我们协会认为这个“规划”是在一种否定鼓浪屿家庭旅馆的先入为主思潮影响下做出的,在多个方面出现了脱离实际,缺少法规依据的缺陷。
“规划”忽视了两个基本事实。
忽视了鼓浪屿的家庭旅馆不是一张白纸可以任凭想像涂鸦,而是经过了五年的发展已具相当规模和档次这么一个基本事实。要做好这方面的规划,就必须正视这一现实。面对已经存在多年的数百家旅馆,想从零开始画一张理想化的规划蓝图是不切实际的。就好比拿笔在一张名画上大涂大改,只能越画越乱。一个好的规划,应以推动社会事业的进步发展为出发点,以保障民生,促进和谐为落脚点;一个好的规划,必须基于对现状的正确、公正的判断与认识;一个好的规划,必须是建立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尊重事实,尊重历史,合乎民意的基础之上。离开了这几个基本要素,很难做出一个科学、合理的好规划。
忽视了鼓浪屿家庭旅馆是在市委扶持发展决策的引领下发展起来的,已经有了一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并执行了近五年的《鼓浪屿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这一基本事实。时至今日,市委市政府决策的一系列决议文件和管理办法均未见宣布作废,那么规划就应该与决策和管理办法相衔接,在决策与管理办法的框架内去细化、补充、完善,而不应抛开现行的法规去另加起炉灶。近两年来,鼓浪屿家庭旅馆的证照审批工作多次遭冻结。几个职能部门开个会,发个会议纪要,就可以把市委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做出的决策冻结了,把各种证照的正常年审也给冻结了,实在是太轻率。于法而言,缺乏法理。除非市委做出修正决议或市人大予以否决,否则职能部门是无权冻结市委决策的,这是违规越位行政。几个人开个会,就可以置国家各种行政审批权限,程序于不顾,责令各行政职能部门停止审批,这也是一种违规越权行为。于情来说,不近人情。这是一个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众多的家庭旅馆业者根据政府扶持发展的方针,少则几十万,多则数百万元投入旅馆建设,很多人是举债贷款来的。在这过程中,有哪个政府部门出来说过鼓浪屿不让办家庭旅馆吗?他们当中大多数也都按规定去申报,逐个部门去走审批程序。要知道,七个部门的审批环节不是三、五个月办得下来的。如今政府部门可以很随意地屡次宣布停止审批,并在自己宣布的期限到期后不做任何说明地延长冻结期。这种失信于民的做法让家庭旅馆业者们心寒。众多家庭旅馆业者这两年来是****无门,又背着随时可能被拘留罚款的沉重精神负担,其内心之痛苦,相关的为官者当能体察否?
“规划”宣布鼓浪屿不得新办家庭旅馆,并准备将岛上旅馆的床位数降至4500床。这意味着有近半的旅馆最终将被关闭,旅馆业者的巨大投入将付之东流,不少人将会是倾家荡产。这里面有无证旅馆,有证照办了一半遭冻结的旅馆,还将会有相当一批证照齐全的旅馆,如此政策朝令夕改,公信力又何在?一个如此重大的课题,关系到鼓浪屿旅游业兴衰,关系到几百个家庭和数亿元民间资金,也关系到政府在百姓中的信誉,应慎重论证,更广泛地听取多方意见,做规划要考虑申遗需要,也要重视民生,重视维稳问题。
“规划”对鼓浪屿家庭旅馆提出了一些新限制,我协会认为有些限制脱离了鼓浪屿的实际情况,也背离了市委决策和现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而广大旅馆业者正是根据那些规定上岛开办家庭旅馆的。
“规划”提出家庭旅馆的房间数不得少于10间。而市委决策文件中则提出“从实际出发,以现有可利用房源为主体”,现行管理办法规定“岛上可利用的独立式风貌建筑或民宅等房屋可作为申办家庭旅馆的经营场所”。二者均未对家庭旅馆的房间数做限定,对家庭旅馆房间数做出规定的是在“鼓浪屿家庭旅馆消防安全标准”中出现,但只规定了上限25间,作为家庭旅馆与酒店的区别界线。后来的福建省家庭旅馆消防安全标准也采用了这一标准。二者也都没有设定下限。直到2012年5月底,思明区在普查鼓浪屿家庭旅馆时,区旅游园林局负责人才口头宣布家庭旅馆房间数必须在6间以上。时隔一年,“规划”又将其提高到10间以上。人们不禁要问,这一变再变的依据是什么?鼓浪屿老房子的一个特点是房间大,间数少,公共空间(走廊、过道)多。硬性规定必须10个房间以上才能办旅馆,会逼得大家为凑够房间数改变房屋格局风格,大间隔小间,客厅走廊改客房,这样反而不利于保护老房子。我协会认为,没有必要对旅馆房间设定下限,只要旅馆的房屋符合独立式房屋这个基本条件,按消防、公安的要求去装修配置,哪怕只有三五个房间都可以。何谓家庭旅馆?就是要有家的味道。国外及港澳台很多优秀家庭旅馆的模式是可以借鉴的,比如台湾对民宿的限定是一般不超过5个房间,特殊区域才允许增加到15间以下。设定10间房的下限是多余的。但愿这只是认识上的偏差而不是专为削砍鼓浪屿家庭旅馆编制出来的特定条款。
“规划”规定重点风貌建筑禁止开设家庭旅馆,同时又划定自然景区50米内,人文景区20米内也禁止开设旅馆。也不知做出这些限制的理由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我们认真查阅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都没有这几条禁令。倒是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看到“政府应制定相应措施,鼓励历史风貌建筑的利用”的条文规定。几年前,政府还在鼓励企业认养历史风貌建筑。而在现实中,不管是认养还是租购风貌建筑(包括重点风貌建筑)后在里面以及上述两个限定区域距离内从事经济商业活动的并不少见,从未遭到禁止,为何独禁家庭旅馆?这完全是一种歧视性条款。规划对大量存在于居民楼内,现行法规不允许开办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干扰群众生活的“小家店”,以及占用公共卫生资源,将医院病房改为旅馆的现象视而不见,唯独对家庭旅馆情有独钟,实在令人费解。家庭旅馆真的就那么可恶吗?
风貌建筑中所淀积的人文底蕴是需要展示、传播的,否则就失去它的价值。让游客住进去亲身感受体验,比仅从外部遥望更真实更深刻。尤其是那些老岛民利用自己住的房屋开设家庭旅馆,亲自当导游,带着住店游客参观自己世代居住的祖屋,讲历史,拉家常,既让客人从内部细细体察古老风貌建筑的独特魅力,又通过面对面的深入交流沟通,使客人认识一个真实的鼓浪屿,感受老鼓浪屿的古朴民风和优雅人文气息。这不正是申遗所需要的吗?这样的历史风貌建筑开办家庭旅馆不好吗?申遗与家庭旅馆并不对立,而是一种相互促进,互利共赢的关系。申遗不能简单地做减法,更重要的是去培育鼓浪屿特有的人文气息,长久地利用好,保护好历史风貌建筑。一道行政命令可以叫旅馆业者退出风貌建筑,但退出以后,这些建筑做什么用呢?谁来维护?随着历史的变迁,风貌建筑现在的所有人基本上至少在二、三代以上,产权复杂,往往很难形成统一的维修意见。通过办家庭旅馆,有了稳固收入,将此收入用于房屋的维修,以屋养屋,这是保护风貌建筑的最佳办法。一旦不让办旅馆,后续的维修保护都将成为大问题。当年市委看到了鼓浪屿老建筑因产权复杂,多年失修这一难题,从实际出发,提出了“适合作为家庭旅馆的无主或业主无力修缮的旧宅,政府应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理顺产权问题,修缮改造后推出招商”的破解之策。这项工作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均未去做,岛上的风貌建筑政府维修几座了?是广大家庭旅馆业者完成了政府没做到的这项艰难工作。不少旅馆业者为理顺产权关系,走南跑北,甚至几出香港或远赴新加坡,逐个去统一了多方业主的意见,又出巨资维修房屋。很多房屋是从重新打地梁,立支柱做起。鼓浪屿一大批老房子就是这么一栋栋修起来的,为“申遗”工作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在这方面家庭旅馆立下了大功,不要因为存在一些问题就否认主流成绩,更不要做过河拆桥之事。对利用风貌建筑,政府要管的是其维修方案和维修工程的过程监管,而不是去限定只能办这个不能办那个。何况那些都是私人房屋,只要不违法,其主人对其用途是有自主权的。鼓浪屿的历史风貌建筑,大部分是华侨房产,业主大都侨居海外,他们对国内祖屋充满感情,十分重视该房屋的实际状况。不尊重主人的意愿,剥夺其自主使用权,势必在海外产生不良影响。至于在两个所谓限定区域距离内开办的家庭旅馆,只要不是开办在保护条例所禁止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内,守法经营,便没有理由去禁止。
依法行政,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基本要素。相关法规上没有禁止的,只能用引导而不能靠行政手段强令禁止。中央再三强调要转变领导作风,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要用壮士断腕的决心,不去过多干预市场。在家庭旅馆问题上,同样也应遵循这一精神,而不是相背而行。政府的责任是规范行业行为,管好市场秩序。至于总量控制多少床位,旅馆必须几个房间,那是市场的问题,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会自行进行合理调节,政府不宜进行干涉。
面对“史上最严的整治”,面临被“判死刑”的逆境,鼓浪屿家庭旅馆的生存发展已到了一个严竣的关头。我协会代表全体会员旅馆强烈呼吁:
“开庭审理鼓浪屿家庭旅馆案”,给鼓浪屿家庭旅馆一个公正、客观的“判决”,还其清白。希望市领导能做个明确表态,以正视听,以抚民心。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鼓浪屿家庭旅馆问题的调研、考察,认真听取家庭旅馆业者的心声,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审议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鼓浪屿家庭旅馆专项规划,剔除其中缺乏法规依据的歧视性限制条款,为家庭旅馆的健康、持续发展建立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恢复家庭旅馆证照的申报审批和年审工作。与此同时,立即扭转先营业后****的被动局面。对已开业的证照不全或无证旅馆,基本符合条件的,引导他们尽快完善,早日办好办齐证照,纳入有效管理。对正在装修尚未开业者,通知其立即补办审批手续,补齐后方可开业。对规划公布之日(5月24日)以后进入这一领域的,应先申报后装修、开业。
在疏理现有证照不全或无证旅馆期间,停止对他们的拘留罚款。尤其是那些证照申办一半遭冻结的旅馆。他们也希望合法经营,积极在申****照,是长达两年的停止审批,使他们****无门。应把整治重点放在那些混杂在居民楼单元房内,违规违法开设,缺乏安全监管,严重扰民害市的“小家店”。
鼓浪屿家庭旅馆商家协会
2013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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